2015年高考报考指南-2015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1.今年社会青年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时间和流程?
2.陕西考生高考报名时没预订上2015年报考指南及招生汇编请问哪里还能买到?
3.高考填报指南什么时候发?
4.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5.2015年高考成绩出来什么时间开始报志愿
今年社会青年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预报名、确认报名时间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1日~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日~10日。
二、报考对象
凡报考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的考生和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的考生都必须按上述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考条件
符合《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四、资格审查
加强对高中阶段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往届生户籍复核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招〔2007〕23号)的要求,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进行。
加强对随迁子女报考我省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 毕业生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
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审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考〔2008〕33号)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往届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成绩)。
五、报名验证
凡具有本市户籍(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的应届生除外)的社会人员一律在市、区招生办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验证报名手续。其中:香洲区社会考生在市招生办(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报名,斗门区社会考生在斗门区指定报名点报名,金湾区、高栏港区社会考生在红旗中学报名点报名,高新区社会考生在北师大附中报名点报名。
随迁子女报考安排在市招生办。
六、报名程序
资格审查→读取信息→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网上预报名→电子摄像→办理确认手续→缴费→提交档案材料
1.资格审查
考生在办理验证报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⑴省常住户口簿;
⑵二代;
⑶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外地应届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高中阶段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原省级教育部门盖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或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
⑸符合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条件的,需提供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属于省引进人才的境内人员子女的,需提供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省居住证》;属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省或地级市人民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⑹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读取二代信息
3.领取考生号、密码和相关资料
4.网上预报名: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和户口簿到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交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随时凭考生号和密码对本人的资料进行查核或修改。
5.电子摄像
6.办理确认手续:在规定的确认时间截止前,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填报的本人姓名、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等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再作确认提交。如果考生在确认后发现仍有错误,请考生将需更改的内容填写清楚交到报名点,经报名点审核同意修改有关信息后重新确认。确认后,考生必须在《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背面的《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网上确认的信息为准。凡在规定确认时间截止前未办理报名确认、缴费手续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安排考试。
7.缴费: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考试费及资料费(报考指南、专业目录)、高考体检费用等。
8.提交档案资料:体育尖子考生报考时必须向报名点提交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或国际体育组织的相关比赛项目的获奖证书、成绩册、秩序册等体尖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注:由于教育部关于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具体文件尚未下发,暂按2014年的要求收集资料,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处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及其他需审核照顾加分(如荣立个人二等功人民警察、军人、退役军人子女等)的特殊考生材料在报名确认时一并提交。外地应届生须在2015年4月领取体检通知时把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毕业成绩交报名点,在2015年6月3日前把本人的学籍材料交报名点建档。如考生不按时交齐有关资料而影响个人资料信息录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有关事项
(一)高中阶段(2012年8月31日以后)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常住户口簿(2014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生必须填写《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4.录取新生时,如发现考生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的,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三)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
(四)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2015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类型。
1.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报考志愿及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一般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参加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须凭《2015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校考准考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高考报名时,高校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报名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2.艺术类专业录取仍根据全国不同层次高校和术科考试方式(统考、统考基础上校考、校考三种方式)设置为五大批十二小批次。
3.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大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大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批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
4.从2014年起,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五)报考体育特长生(即体育尖子)的考生必须是我省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时必须填报体育尖子考生对应信息点,并准确填报体育尖子项目(只能填报与平时运动比赛获奖项目相符的项目)。申报体育尖子的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八个传统体育项目;获奖要求为参加重大国际性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六名,或获二级(含 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办理体育尖子确认手续时,考生暂按《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3〕63号)文件规定向市生招办递交比赛材料,参加同一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成绩证书(奖状)等三份材料(其中至少要有两份材料是原件,若多名考生共用其中一份原件材料需注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复印件。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考生所交比赛获奖材料需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体育赛事,赛事起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时间
美术术科统考:2015年 1月11日(全天),考生具体考场安排另文通知。考生须于2015年1月10日9:00-17:00到考点熟悉考场环境(注:2015年缴纳术科报考费可能取网上支付,待省考试院文件确认)。
音乐术科统考:2015年1月11日下午考笔试,2015年1月19日至30日进行面试。音乐统考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统考面试考场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考生缴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院校术科校考:考生自行查询各院校校考考试时间,《2015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校考准考证》在报名点领取。
体育术科统考:2015年1月21日至25日,考点设在体育学院。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登录体育学院招生工作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予安排考试。全省考生将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试,考生可于2015年1月初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体育学院招生工作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报到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将于报到时向考生本人公布。(注:美术、音乐及体育考试时间需要待省考试院相关文件下发后确定。)
英语听说考试:2015年3月14日至17日(预计我市大部分在第一天完成),考试地点在本市各标准化考点,准考证在考试前一周由报名点发放。
文化科目考试:6月7-8日,考试地点在本市各标准化考点,准考证统一在考试前一周由报名点发放。
(七)报名时考生姓名必须与上的姓名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和别名。考生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记住本人的个人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本人的资料及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考生必须准确输入有关信息,文字内容尽量简明扼要。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可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
八、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必备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
2.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
3.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5.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
6.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志愿表;
7.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
8.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登记表;
9.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1.(或军人证、士兵退役证)、户口簿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必须包括1-11项内容,其中3项目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教研〔2006〕10号文)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4、5、6、7、8、9、10、11项目内容和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军人纸介质材料包括4、5、6、9、11。有其他档案材料的可同时提供。
(二)补充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
13.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用);
14.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用);
15.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用);
1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随迁子女考生用);
17.地级市侨办、台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青年明”(参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18.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特殊专业考生体检表(填报有关院校特殊专业考生用);
19.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反映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凡是材料复印件,都必须由检验员签名,市招生办公室盖章。
陕西考生高考报名时没预订上2015年报考指南及招生汇编请问哪里还能买到?
这个不要紧,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出来的时候,可以去学校门口的书店买,书店里面一般都是盗版的,但是也很全。另外可以在省里组织高招会的时候也会有卖的,都不贵。十多快钱一本,比现在订阅的便宜多了。
望纳
高考填报指南什么时候发?
1、高考填报指南(有的省份也叫高考招生专业目录)一般会在5月份发放到高考考生手中。
2、每年考生报考前,拿到的高考报考指南或招生专业目录是按文、理科分类的(艺术类单分开),考生在报考时根据文、理《招生专业目录》上院校的招生专业、填报高考志愿。
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程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第二章招生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规定标准的本科生,由长春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长春工程学院分别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习期满,达到长春工程学院规定的学业标准,将获得长春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长春工程学院学习期间,经外方合作大学考核合格的,可以赴外方合作大学学习并建立学籍,达到外方合作大学和长春工程学院学业标准的,可同时获得外方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和长春工程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水文与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地质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 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勘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 元;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土木工程(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专科专业: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000元;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
?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报考英语、计算机类、软件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可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长春工程学院勘查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分数线。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满分150分的不低于100分,满分120分的不低于80分。
2.为保证新生的总体素质,录取时,按本校招生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根据生源及各省要求确定,择优录取考生。
3.顺序志愿投档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长春工程学院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如情况相同,优先录取长春工程学院志愿在先的考生。
4.安排专业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的条件,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1)在同一院校志愿中,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只允许考生填报4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允许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多于4个,则多出部分的专业级差为1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总分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
(2)在级差成绩并列的情况下,同一院校志愿投档时,按顺序查看数学、理(文)科综合的成绩,优先满足高分者;江苏省考生优先满足选修测试成绩(等级)高者,如选修测试成绩(等级)相同,则按顺序查看数学、语文的成绩。
(3)在安排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5.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艺尖子、体育尖子、科技发明等获奖者优先录取。此外,符合教育部政策加分的考生,长春工程学院承认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的加分,录取时执行本条第3、4款的规定。
6.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徒手画考试,要求参加此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该专业的新生开学后将复试美术,不合格者,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学校统一将理科考生调整至土建类其他专业,文科考生调整至市场营销专业。
7. 填报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吉林省、天津市考生必须取得“省(市)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长春工程学院签发的《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8.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长春工程学院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综合分数[(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如综合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者。专业考试成绩在所在省考生别优秀的,优先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在长春工程学院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的,长春工程学院按其规定实施。
9.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和长春工程学院规定的分数线(文化课单独考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达到长春工程学院规定的分数线)者,按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级差按长春工程学院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的,可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未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1. 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长春工程学院有关专业与三所中高职院校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培养地点均在对应的三所中高职院校。本科阶段学习结束后,达到规定的学业标准,将获得长春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的专业将在招生指南中注明办学地点)。
12.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属弄虚作、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三条 ****
学校网址:.c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947183、85711299
联系人: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2015年高考成绩出来什么时间开始报志愿
今年的志愿填报时间尚未公布,一般高考成绩放榜后开始填报志愿。
根据历年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一般需要20天左右的时间才能知晓高考成绩,预计2015年高考成绩将在6月下旬可以开始查询,届时5184广东考试服务网将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成绩、录取查询服务
2014志愿填报时间供参考:
2014年我省高考成绩于6月25日公布,6月25日12:00起考生可通过相关网站、电话和短信等方式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详细的成绩查询方式考生可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了解。考生成绩单于6月25日下午起,陆续由各县(区)招生办公室下发给考生。考生从6月26日中午12:00开始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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