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著名散文《离别》是哪位散文家的名著?

2.如何用的 地 得

3.上海哪一年开始实行3+1高考?

4.高考时间及考试科目

著名散文《离别》是哪位散文家的名著?

1987年高考语文-1987年高考语文试题及答案

出自于林非的《中国现代散文史稿》,林非(1931-),195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文学系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鲁迅研究会会长,中国散文学会会长,中国散文家协会名誉会长。

林非先生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在鲁迅研究领域已经名声鹊起。1977年,他受命与文学所的同事一起编选《中国现代散文选(1-7)卷》。由于工作需要,他阅读了几千万字的作品,做了大量读书笔记。这一契机,又促成他拓展了自己的研究范围,开始了散文的研究。

1980年,林非出版了《现代散文六十家札记》。他以优美的文笔,素描式地逐一论述了现代文学史上的散文名家。此书一出,好评如潮,读者来信从四面八方飞向林非。人们既把这部书看成"史",也当作难得的美文欣赏。老一辈散文家柯灵、吴伯箫、秦牧等都给以了热情的肯定和赞许。

林非先生在散文领域本来就有深厚的学识、素养和个人的见地,《札记》出人意料的热烈反响尤其在当时散文与诗歌、小说相比处于沉寂的情况,不能不引起他的思考,散文的过去、现状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进入了他的视野。

不久,他出版了《中国现代散文史稿》。这部著作不仅被国内学者誉为散文史研究的"拓荒之作"、"散文转型初期的代表作",又被译成韩文,被不少韩国大学汉语专业列为必读参考教材。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以后,林非陆续出版了《散文论》、《散文的使命》、《林非论散文》等专著,1987年发表的《散文创作的昨日和明日》更是引起了特别的反响。被《人民日报》、《评论选刊》、《散文选刊》等多家报刊转载,被文学史家誉为"里程碑式的篇章"。"林非现象"一时成为热门话题。

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林非又主编了《散文大辞典》、《散文大系》、《散文精选》等多部散文权威选本,为近五十部他人散文作品、散文论著写了《序言》,还通过国内国外大学的讲学、国内国际散文研讨会讲演等多种方式阐述了他对散文创作的见解。

林非先生不仅是个"理论者",还是个"实践家",他迄今已结集出版了二十余部散文作品,他创作的《离别》、《话说知音》、《询问司马迁》、《浩气长存》已经成为脍炙人口的散文名篇。《话说知音》还作为阅读理解题的范文,入选《2002年高考语文试卷(全国卷)》。

如何用的 地 得

结构助词“的”、“地”、“得”的分工

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以前上小学的人们,很清楚结构助词“的”、“地”、“得”的区别。“的”是定语的标志,用在名词(还有人称代词)之前,如“弯弯的月亮”、“同桌的你”;“地”是状语的标志,用在动词之前,如“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得”引出补语,用在谓语之后。如“高兴得跳起来”。由于它们读音相同,在问答、讨论时便以“de”、“dì”、“dé”或“白勺的”、“土也地”、“双人得”来称说。虽然有的人会用错,但是大家都在尽力用对。用错是不应该的,没有任何借口。

到了小妹妹读初中的时候,我看到她的语文课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语法知识部分明确指出结构助词“的”、“地”、“得”不加区别了!我的第一反应是不能接受。二十多年来,这个不得人心的“降低要求”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但是其消极影响是巨大的,不可忽视的,进而在教学思想和实践中造成了相当大的混乱,至今仍然使很多人深感困惑。当年在语文课上对结构助词“的”、“地”、“得”不加区别的人,在应用文写作和各种考试中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尴尬:或者我行我素,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纠错,或者不得不修正当年课本教错的语法规则,与积非成是的习惯较劲。

结构助词“的”、“地”、“得”的区别是二十世纪上半叶逐渐发展定型的。鲁迅先生的作品里,二十年代就已有“地”作为状语标志的用法,但是很多场合对“的”与“地”不加区分。先生30年代引用的报纸上的文章已经明确区分,他自己在下文里还是把引文里的“地”改为“的”。鲁迅先生还用过“形容词+的+地”这种状语结构,和日语里的“环境的に”、“彻底的に”结构一样,但是这种借鉴没有成为被现代汉语接受的形式,只是贤哲的试验而已。这说明白话文代替文言的初期,语法还没有完全定型,还是处在探索阶段。和多数现代经典作家40年代以来的文章里,都已严格区分“的”、“地”、“得”。这是被普遍接受的现代汉语语法规范。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人人都能自觉遵守、正确运用。

正在读小学的外甥女的语文作业要求严格区分“的”、“地”、“得”,并没有某些人所说的不分“的”与“地”的情况。而《新华字典》在“的”作为结构助词的释义下,第2项标明“同‘地’二”,就是“的”与“地”可以混用。不过这是描述以前的事实呢,还是现在的语法规范呢?历史上“的”与“地”确实曾经混用,那是发展和过渡阶段,但是一经定型,就不能再人为地抹杀早已公认的界限,再把“得”也拉上糊涂车,就更不应该了。

一些人说,由于小学低年级学生接受能力有限,大纲对“的”、“地”、“得”不加区别,可以混用。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新问题,以前的小学生能够接受,现在的小学生同样可以正常面对。事实上,我这里的小学老师并没有故意混淆“的”、“地”、“得”的区别,小学生都还像我小时候那样用。对比一下国外的情形,俄语、法语等有繁难的词形变化的语言,低年级儿童学起来肯定很困难,比“的”、“地”、“得”的区别困难千倍万倍,难道能够因此改变语法规则吗?人生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生活常识、为人处世的知识,要学的东西永无止境,都应该原原本本地学习,不能扭曲,不能弄错。我主张,低年级小孩用错了,可以不判错,不减分,但是应该指出正确的用法。可以暂时放宽要求,但是原则上不能含糊。正确应用语言文字的好习惯是一天天养成的,教师和家长要正确引导。90年代末以来,小学数学大纲故意混淆“除”和“除以”的区别,性质与此相同,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不管支持“的”、“地”、“得”混用的人多么理直气壮,一个谁也不敢怠慢的事实是:谁在高考语文试卷上混淆“的”、“地”、“得”,他注定要丢分,或许就因为这一点失去升学的机会。

什么时候都有认真的人,什么时候都有不求甚解的人。不好好学习不是混淆和误用的借口,降低难度、减轻负担更不能成为人为制造混乱、误人子弟的借口。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上海哪一年开始实行3+1高考?

1985年。

3+1是语文数学英语加一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

3+是要另外加3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

一、3+1所有科目都以150分录入高考总成绩。

3+3除语数外是150分以外,其他3门都以每科70分录入高考总分。

二、3+1满分600分。

3+3满分660分。

三、上海高考从2017年开始,将由原先的“3+1”变为“3+3”,并且加三的学科不仅局限于理科或者文科,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特长、学习兴趣以及高效各类专业的选科要求来确定。简单来说,今后的加三学科可以同时选择“物理、化学、政治”这样文理综合的配置。

四、所选加三学科的科目会进行等级考,并根据等级考的成绩这算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中,而传统的每年6月举行的高考将只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科。等级考考试会与学业考同一时期进行考核。

高考补录志愿填报技巧

1、以往重报志愿时都会出现某些院校过于集中的情况,各学院负责人为此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专业的冷热搭配,不要只关注“热门”院校和“热门”专业,应“冷热”结合,使志愿形成合理梯度,提高录取机会。

2、在填报时应注意对比一下高校的补录计划数和该批次的考生人数,以减少竞争性;对要报读的学校须慎重研究,虽然很多优质的外地院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而参加补录,但也有不少是外地高校通过新办、合办、调整等方式扩大办学规模,个别存在名过其实的现象;不要相信招生中介而去花钱买分,更不要因此错过补录机会,误了学业。

3、不要太过注重专业,应先考虑如何进学校,进了学校一切好办,进不到万事皆空,填志愿时候多加个服从调配,对于加大录取成功率有很大作用。

高校录取的步骤:

1、投档,即把符合该院校招生分数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到该院校。

2、拟录取,即院校觉得考生符合录取要求,准备录取。

3、录取,把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该院校,既代表已经录取。

4、退档,省级招生办投档的比例是1:1.1,部分院校为1:1.2,即院校招生计划假如为100人,投档的比例则为110人。那么就会有10个人不能录取,它的档案会被退回到省招生办公室。

高考时间及考试科目

关于高考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2023年6月7、8日举行。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 00至11:?30 语文;15:?00至17:?00 数学。6月8日9:?00至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 外语。

拓展知识:

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中,参加考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活动。古代的考试主要是为了选拔官员,选拔有才能的人才,以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而在现代,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发展,人们对于高水平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同时专业技能的要求也变得更为复杂和高端化。因此,在这种背景下,高考就应运而生了。

1952年,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政府就开始推行全国中等教育的普及。这个时期,教育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的高等教育制度也开始被建立起来了。

为了选拔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并引导他们正确选择自己的未来职业,1952年起,全国范围内开始了第一次中等教育入学考试,即现在我们所说的“高考”。

最初的高考只有文科考试,而且只有少数几个城市进行。而在1977年,高考由此进入了全面开放的时期,这标志着高考从限制性的考试制度向公平、公正的制度发展。

这个时期的高考已经具有了许多现试的基本要素,包括“一人一桌,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精神,自主命题、保密、实名考试等考试制度。

1978年,全国高考改革试点开始,高考恢复了理科考试,同时暂时取消了文科考试。在这个时期,新的高考制度逐渐成型,包括分科目考试、分批次进行考试、分省份招生等地方化和多样化的制度创新。

1987年,全国高考恢复文科考试,使得高考从此双科目考试制度彻底确定。之后,高考不断创新改革,各地考试制度也更加个性化和自主。如今,高考已成为中国人民广泛参与和关注的社会事务,其成绩对于考生的职业、就业、升学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总的来说,高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是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它反映了中国人民对于教育公平、公正的强烈渴望和追求,也展示了中国政府在推动教育发展上的长足进步。

高考在过去几十年里经历了各种挑战和变革,但它不断完善和发展,至今成为了中国最重要的考试之一。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和社会的不断演进,我们相信高考制度在未来还会有更好的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