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的大综合是什么?

2.有谁还记得上海交大2002年在江苏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吗

3.江苏高考用的是什么卷

4.江苏高考,理科,考哪几门?分值分别是多少?

江苏高考大综合实行了几年,江苏高考大综合

2000年至2001年,江苏省高考方案采取的是 “3+小综合”模式,该模式也分了文理科,从考查科目来看,比“3+2”考查得要多。文科生要考地理、理科生要考生物。学生的高考科目实际是6门。也就是文科生考语、数、外三个单科外,还要考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卷;理科生则除语、数、外三科外,还考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卷。

语、数、外各150分,文综或理综300分,总分750分。

高考的录取方式采用网上录取,志愿填报方式,将全国的大学分为2个批次,此外,还有许多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但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截至2015年,绝大部分省份取消三本批次,将三本与专科进行合并。

扩展资料: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应用地区:江苏省

经过教育部批准,从2008年起,江苏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方案。

“3”指语文、数学、外语,语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试题)、数学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试题)、外语120分,满分480分。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门科目,各科原始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参加未选为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的5门必修科目,其中信息技术只作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按原始得分实行合格与不合格评价,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须全部达到“合格”,方可参加高考和选修科目测试 。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各科原始满分120分。文科考生必考历史,理科考生必考物理,再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任选一门,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按原始得分排名实行等级计分,分为6个:A+[0%-5%]、A ( 5%-20% ]、B+ ( 20-30% ]、B ( 30%-50% ]、C ( 50%-90% ]、D(90%-100%]。

由于该方案总分偏低,造成分数段扁平密集,且操作复杂,另外物理、化学等科目不计入总分,造成理科人才选拔困难,所以该方案实行至今争议较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高考的大综合是什么?

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类似,是高考录取的一种形式。综合平均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校不同,综合评价录取的学校是省属重点学校,而高校自主招生是全国范围内的985及211重点大学。

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申请在部分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14号),以及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在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和招生章程

2016年,我省共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内容须包括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明确要求。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所有被推荐考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时,要合理控制学生数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考生适当倾斜。

试点高校要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将准予测试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高校考核和确认入选名单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得笔试,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并在考核中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尤其在命题、测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

6月22日前,经本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入选考生志愿填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五、投档与录取

我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2.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总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使用“其他类”计划择优录取。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对满足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试点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录取类型。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畅通考试录取结果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确保测试、录取等各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不得发布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综合评价录取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全程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对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6日

有谁还记得上海交大2002年在江苏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吗

文综,理综。\x0d\文科综合简称“文综”。指的是在高考中政治、历史、地理三大科。即“3+X+综合”考试中的“综合”,“3”是指语数英,“X”是指“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分数比重与语数英三大科相当,由考生自己选择。若选择的是政治、历史、地理其中一科则综合是“文科综合”。与其相对应的是“理科综合”。目前,新课标改革区普遍采用“3+综合”的模式。\x0d\理科综合试题,简称“理综”,指的是在高考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的合卷。(总分300分,其中各单科所占分数各省标准不一,全国理综卷为物理占110分、化学占100分、生物占90分。)。\x0d\近年来生物在理综的比例越来越大,几乎接近物理化学分值,其他每年有时有细微变化。即“3+X(综合)”考试中的“3”是指语数英,“X”是指由政治、历史、地理组成的文综或由物理、化学、生物组成的理综,分数是语数英三大科的二倍(文综或理综300分、语数英均为150分),由考生自己选择学习文科或理科,若选择学理科是由物理、化学、生物组成的理综,则“综合”是“理科综合”。与其相对应的是“文科综合”。这样的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意在引导中学生既要均衡发展,又能突出个性与特长,并借此缓解中学当中普遍存在的偏科弊病。

江苏高考用的是什么卷

江苏2002年高考是大综合,空前绝后。

查阅2005年发给考生的白皮书(2002-2004年资料),上海交通大学

2002年在江苏录取数是234人,最高分是680,最低分是553,第一志愿是234人。

2003年在江苏录取数是247人,最高分是647,最低分是599,第一志愿247人。

江苏高考,理科,考哪几门?分值分别是多少?

江苏高考用的是什么卷:江苏高考使用的是新高考全国一卷。

江苏省高考用新高考Ⅰ卷。

高考全国统一卷是指高考试题全国卷,即全国统考的试卷。简称全国卷,它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的、适用于全国大部分省区的高考试卷,目的在于保证人才选拔的公正性。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2022年使用考试中心命制的全国统一高考试卷(简称“全国卷”)的新高考省份增加到10个,老高考省份减少到17个。2022年全国卷包括新高考(统考科目)I卷、II卷和老高考甲卷、乙卷。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为150分,其余6科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其中化学、地理、政治和生物并不会以卷面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而是会换算为等级分。

江苏高考试卷用的什么卷 :

2023年江苏省高考使用的是“全国1卷”又叫作“新高考一卷”。

2022年使用新高考一卷(语数外科目)的省份有:山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广东、福建。总分确定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依然为每科150分的满分,物理与历史当中任选一科,每门学科满分100分,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这也意味着江苏高考,将正式回归全国卷,在试卷选择上,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根据教育部规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再选科目及要求

高校各专业根据实际从再选科目中选择1科、2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以及“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选择“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首选科目要求

高校各专业(类)根据本校培养实际对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要求,“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