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新疆高考分不分文理科

2.新疆新高考政策哪一届开始

3.学生学籍在吐鲁番,户口在乌鲁木齐,能在现在学校参加高考吗

2017年新疆高考政策,2017年新疆高考分数线是多少

距离高考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今年的高考政策到底有哪些新变化?今年,关于高考国家出台了不少改革措施,这些措施都有哪些?看下文,告诉你今年的高考改革。

加分政策有这些调整

加分不得超过5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6)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降分录取不得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规定范围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这些考生可以被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下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3)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5)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6)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地还有这些新政

多地:合并“一本”“二本”,取消“三本”

2017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将原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合并后,该省高考录取减少至5个批次。海南省也对原本科一批、二批进行了合并,合并后各批次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此外,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河南、云南、新疆等7个省份也相继取消了本科三批。

录取批次调整后,志愿设置也会相应有所变化。以北京为例,以往本科二、三批均可填报6所院校志愿,取消本科三批后,本科二批可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及是否服从院校专业调剂。

再如新疆,以往本科二批、三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组,下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取消“三本”后,本科二批设1个院校志愿组,下设18个平行院校志愿。

上海:2017高考有三大变化

1、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单位。每位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最多可选择24个“院校专业组”。

2、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

3、本科普通批次设2次征求志愿。

浙江:考生可填报80个志愿

浙江省高校招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则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

1、平行录取将按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根据高考总分,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投档录取,依次类推。

2、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志愿不超过80个。

天津:英语听力笔试一年两考

2017年高考开始,在现有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湖北:农村独生女不加分

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湖北省自2009年实施的一项地方性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今年高考,湖北直接取消了这一政策。

河南: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模式

1、把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去年的9类调整为7类,原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和影视表演类统一合并为表演类。

2、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下放到各市(直管县)进行。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用网上预约考试的办法,通过网上约考服务“艺术家”平台,由考生网上预约考试具体时间。

甘肃:同一批次志愿体育艺术类与文理类不能交叉混报

1、今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

2、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

3、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2017报考军校政策

军队没有针对高考考生出台专门的加分政策。高中毕业生报考军校加分,执行教育部发布的面向全国所有高考考生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各省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注意查看。

2017年新疆高考分不分文理科

新疆高考改革3+1+2尚在筹备中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即“3+3”或“3+1+2”高考模式,只有新疆和西藏两个省份尚在筹备中,至此,新高考在推行十年之际,有望达到全覆盖。

2014年,上海和浙江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采用了两种模式。上海为“3+3”,语数外语是三门主科各150分,小三门从物化生、政史地六门学科中选择三门,每科按70分等第制赋分,总分共计660分。上海采用“631”综评招生模式,2017年起迎来首届高考生。

浙江则为“3+1+2”模式,大三门为语数外,“1”指的是从物理和历史中选一门,“2”则是从化学、生物、政治和历史中选2门,共计750分。上海和浙江的模式也成为今后高考改革省份的参照样板。

2017年,第二批试点共4个省份加入,分别是北京、天津、山东、海南,采用的是“3+3”高考模式,2017年开始,2020年首届新高考。

新疆新高考政策哪一届开始

1、2017年新疆高考改革方案还没有出台,目前无法确定2017年新疆高考是否实行文理不分科。

2、新疆2015年普通高考实施七项改革新举措。

新举措主要包括调整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分段填报(修改)志愿、推进完全平行志愿改革及调整批次志愿设置、调整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招生计划志愿设置、调整民语言数学单科限分政策、调整双语班英语考试时间、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等。

学生学籍在吐鲁番,户口在乌鲁木齐,能在现在学校参加高考吗

新疆新高考政策2020届开始。新疆的新高考政策是从2017年开始实施的,当年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即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属于2020届,是首批接受新高考政策的学生。新高考政策将高中教育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两个不同的教育阶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平台。

原则上新疆户籍可以在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但要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异地高考方案》相关规定。参考文件第二章报考条件与程序。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来疆务工人员参与新疆建设的积极性,坚持既有利于保障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又坚决遏制“投机报考”现象、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和《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教基〔2013〕5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

第三条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教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地做好各自职能工作。教育部门应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考试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应将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来疆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提供来疆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报考条件与程序

第五条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参加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如下:

(一)2014年起,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有在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所有本专科院校。

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十二年并有十二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小学、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十二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二)2015年起,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高一、高二、高三)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四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三)2016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二、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高一、高二、高三)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五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两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四)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第六条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参加普通高考,到普通高中学籍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批。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来疆务工人员居住证、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二)来疆务工人员务工证明或从业证明;

(三)来疆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或纳税凭证;

(五)在新疆就读小学、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新疆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证明);

(七)《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