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农村户口加分,高考农村户口加分政策2019
1.高考农村户口优惠政策
2.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3.高考农村户口加分政策
4.2016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法律分析:户口不是高考的加分项,不能加分,不过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三十八条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高考农村户口优惠政策
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具体如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安徽省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
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16年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分别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上公布。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名单见附件1)。报考条件为:(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2.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
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名单见附件2)。报考条件为:(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的考生。
3.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
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办法
4月5日至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招生考试网和各级教育招生机构及中学公示。
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同时在高校招生网站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单独填报,均设置4个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自主招生志愿同批填报。
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考核的考生或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志愿预填表》于6月26-27日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志愿填报点上网填报志愿。填报完毕核对无误提交后由志愿填报点管理人员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信息确认经办人双方签字确认。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确认和由他人代为签字确认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考生应仔细阅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充分了解院校对性别、身体条件等要求。若招生院校有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或政审的要求(如公安类院校),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参加面试。面试、政审不合格或未参加面试、政审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资格复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4月底前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信息由各相关市、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工作不得下放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依据为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学籍表中相关项目,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三年学籍和户口类型等项目,以及公安户籍系统等。资格复审完毕后,应以报名点为单位,将考生的考生类别、户籍地、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地、实际就读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报名点和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多级公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公示一周后,将考生类别(城镇、农村)、户籍地、学籍地填报有误的考生信息由各相关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附件三的格式形成信息更正数据库,各市汇总并校验无误后于5月16日前报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进行信息更正。
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在志愿填报后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考试院按照招生院校专项计划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
高考农村户口加分政策
1、江苏省自2016年高考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2、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江苏省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加分政策;自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2016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法律分析:高考农村户口没有加分政策,只有农村专项计划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并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其他教育事业,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或者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各级人民政府和学校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在发达地区举办民族中学或者在普通中学开设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实施中等教育。 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培养和培训各民族教师。国家组织和鼓励各民族教师和符合任职条件的各民族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给予他们相应的优惠待遇。
高考加分条件: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
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7、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上述七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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