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高考2021_2013包头高考

根据《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的规定,河南省外来人口子女能在包头市高考,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从2013年起,截止当年9月1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当年中考:

1、本人具有我区初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1年;

2、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1年。

二、截止2014年4月1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2014年高考,仅限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

2、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凭)、合法职业且纳税(或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三、截止2014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

2、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2年。

3、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四、2015年,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在我区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按照2014年的政策执行。

五、从2016年开始,截止当年9月1日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当年高考,不限报考批次。

1、本人在我区具有初中学籍,并参加中考被区内高中录取;

2、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连续就读满3年;

3、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凭)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六、从2016年开始,截止当年9月1日,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年普通高考: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连续就读满3年;

2、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

3、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我区报考,需要签订承诺书,只参加高职高专批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