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简章辽宁-辽宁高考招生简章2021
1.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什么时候报名
2.辽宁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3.沈阳师范大学的招生简章是什么样的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什么时候报名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4月10日-25日。
一、实施区域和户籍地区范围: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宽甸县、桓仁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康平县、本溪县、凤城市、北镇市。户籍地区范围划定为上述实施区域的农村。
二、报考条件: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
1、符合辽宁省 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上述实施区域户籍地区范围内户籍,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教育部规定,有关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
1、符合辽宁省 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具有上述户籍地区范围内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辽宁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邮编:110136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334256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268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4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396.1万元,图书50.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130310
动画
四年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660115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媒体经营与管理)
三年
620403
营销与策划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三年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204
服装表演
三年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560106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670305
影视动画
三年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三年
670304
影视多媒体技术
三年
6701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2
产品造型设计
三年
670110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三年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590108
软件技术(手机游戏开发)
三年
670138
游戏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201
表演艺术
三年
670207
编导
三年
670307
主持与播音
三年
670313
传媒策划与管理
三年
670318
数字媒体艺术
三年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时尚传媒设计)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时装营销与管理)
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本科按规定年限,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
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参加省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艺术类综合分:专业课40%+文化课60%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录取根据省招办要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专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黑龙江省:服装表演、表演艺术;吉林、河北:服装表演、表演艺术、编导、主持与播音)需参加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我院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2)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辽宁省普通类专科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0%);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fzcollege.org
辽宁传媒学院
5月29日
沈阳师范大学的招生简章是什么样的
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已经于2016年5月25日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5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2年的本科专业(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至4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16.5;专任教师158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9.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67.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763.7元;图书214.1万册,生均图书78.5册。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法语、日语、俄语、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标注“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以上本科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艺术类专业5000-10000元/学年?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4800元/学年?人,后两年135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专业,修中美双方学位,每年学费为23500元/学年?人;其他本科各专业3500-12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2)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学,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人、二等2500元/学年?人。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05%;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非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成绩100分以上;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专升本: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成绩须达到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资格分数线,专业综合课成绩须达到我校的合格分数线;按各科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4)中职升本: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综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5)中师升本: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
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心理学(幼儿心理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艺术类: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按相关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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