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安徽高考什么时候开始文理不分科,这届高一分么

2.安徽高考改革不考地理吗?

3.2017年高考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4.安徽新高考政策从哪一届开始实行

2019年安徽高考什么时候开始文理不分科,这届高一分么

17安徽高考改革方案-安徽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根据有关新闻报道,从安徽省教育部门获悉,安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方案2015年6月底前已有公布,其中安徽高考改革方案在2017年启动,根据“三年早知道”原则,2020年实施。即现有学生按现行高考模式,从2017年开始,入学高一新生不再文理分科。此外,安徽省高考仍自主命题。

2020年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21年该届高三考生全面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安徽高考改革不考地理吗?

1、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将涉及“总体方案”和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5个配套“实施意见”。将抓紧研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考试内容,完善国家考试题库。高等职业教育则要推广“知识+技能”的考试方式。

2、安徽省将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总体来说,安徽省高考改革将分本科阶段和专科阶段“两步走”:本科阶段高考改革方案将等国家总体方案6月出台后制定;具体是不是不考地理科目要等方案公布后才可以知道。而专科阶段高考改革方案正在制定中,等上级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后,有望春季公布。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加强高考改革的风险评估。并且一定会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提前公布高考改革方案,不会影响现阶段高中学生正常学习。

2017年高考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距离高考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今年的高考政策到底有哪些新变化?今年,关于高考国家出台了不少改革措施,这些措施都有哪些?看下文,告诉你今年的高考改革。

加分政策有这些调整

加分不得超过5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6)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降分录取不得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规定范围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这些考生可以被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下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3)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5)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6)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地还有这些新政

多地:合并“一本”“二本”,取消“三本”

2017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将原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合并后,该省高考录取减少至5个批次。海南省也对原本科一批、二批进行了合并,合并后各批次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此外,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河南、云南、新疆等7个省份也相继取消了本科三批。

录取批次调整后,志愿设置也会相应有所变化。以北京为例,以往本科二、三批均可填报6所院校志愿,取消本科三批后,本科二批可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及是否服从院校专业调剂。

再如新疆,以往本科二批、三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组,下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取消“三本”后,本科二批设1个院校志愿组,下设18个平行院校志愿。

上海:2017高考有三大变化

1、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单位。每位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最多可选择24个“院校专业组”。

2、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

3、本科普通批次设2次征求志愿。

浙江:考生可填报80个志愿

浙江省高校招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则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

1、平行录取将按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根据高考总分,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投档录取,依次类推。

2、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志愿不超过80个。

天津:英语听力笔试一年两考

2017年高考开始,在现有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湖北:农村独生女不加分

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湖北省自2009年实施的一项地方性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今年高考,湖北直接取消了这一政策。

河南: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模式

1、把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去年的9类调整为7类,原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和影视表演类统一合并为表演类。

2、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下放到各市(直管县)进行。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用网上预约考试的办法,通过网上约考服务“艺术家”平台,由考生网上预约考试具体时间。

甘肃:同一批次志愿体育艺术类与文理类不能交叉混报

1、今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

2、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

3、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2017报考军校政策

军队没有针对高考考生出台专门的加分政策。高中毕业生报考军校加分,执行教育部发布的面向全国所有高考考生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各省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注意查看。

安徽新高考政策从哪一届开始实行

首先从2021年开始新入学的高一同学,将不会再区分文理科。到2024年,安徽省将会全面采用新高考模式。

其次将实行走班制。因为安徽新高考模式下,同学们可以自由选科,学校将不会有固定的选科组合,因此将实行走班教育,也就是说同学们将不会在同一间教室中上完高中所有课程,将会根据不同的科目到不同的教室进行上课。

在选科上同学们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自身优势等因素,从而按照度各科的喜好成都不同进行选择;也要结合招生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因为在新高考招生时每个专业都会对考生的选科科目有要求;也需要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进行选择,因为在回安徽省新高考。

其次将会出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学考又被分为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

所有高中同学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在合格性考试中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所有科目的成绩不会以分数呈现,而是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末。成绩不合格的应届生可在高三第一学期(9月份)再参加一次。

选择性考试则是2024年起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因为选择性考生的科目为考生的选科科目,其成绩也会被计入高考成绩之中,因此选择性考试也可以看做高考的一部分。

最后没有批次之分。在高考填报志愿录取中,将不再区分提前批、一本、二本、专科,同学们可以不同的时段进行分段报考,如山东、浙江。

并且在志愿填报上也会从原本的学校+专业,变成院校专业组,这种模式下,学校会将所有专业划分为几个专业组,每一个专业组中会包含数量不同的专业,同学们在填报志愿时的步骤为学校——专业组——专业。

在投档录取上也将考生分为历史类、物理类进行分别投档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六条 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第七条 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