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山东青岛市市南区联群幼儿园招生简章

2.2022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7高考山东招生简章,2017年山东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我园将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本着“区域统筹、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我园2017年幼儿园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园况介绍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第六幼儿园成立于19年,隶属于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占地面积4180㎡,建筑面积2000㎡。目前全园共有7个配套教学班,在园幼儿280名,教职工40人。幼儿园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团结务实的教师队伍,专业达标率达100%,多位教师曾获省市区级保教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教育能手、教育新秀、爱幼标兵等荣誉称号。

建园20年来,幼儿园以“和乐文化”建设为核心;以“办让教师幸福、幼儿快乐、社会满意的幼儿园”为办园宗旨;以“推行优质高效的管理、打造专业幸福的团队、创设童趣温馨的环境、培养快乐健康的新人”为办园目标;以“在生活中自理,在活动中自律,在学习中自主,在发展中自信,在快乐中成长”为幼儿培养目标;以科研促发展,先后完成“十一五”《通过快乐课程的实施促进幼儿良好个性品质形成》以及 “十二五”青岛市规划课题《家园共育快乐儿童成长软环境的研究》等项目;集全体教师的智慧,二十年磨一剑---精心构建并不断完善园本《快乐课程》实施方案,践行“每天一小步,天天不停步,回头再看一大步”的发展策略,成就了教师和幼儿的共同成长。

三、招生对象

2017年,我园招收小班幼儿60名。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具有金门路街道办事处、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我园优先录取。

(一)第一次招生

2017年我园优先招收具有金门路街道办事处、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第二次招生

我园将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市南区户籍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招生。

四、收费标准

1.保教费:680元/月

2.伙食费:12元/天(2餐2点)

五、报名时间、地点与流程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招生:2017年6月19日—6月24日

第二次招生:2017年6月27日—7月1日

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时补招。

(二)报名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第六幼儿园(市南区逍遥一路路6号)

(三)报名流程

1.网上填表

6月19日—6月23日,家长登陆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sn.qdedu.net),或者直接登陆“市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wybm.org/SN201703S),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输入同一名幼儿号码将无法再次选择其它幼儿园报名。填报《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报名当天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申请表。

2.现场报名

6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具有金门路街道办事处、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

(2)《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

(4)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3.确定录取幼儿

我园对报名材料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时,我园将于6月24日下午4:30现场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录取幼儿名单将于6月24日下午5:00—5:30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父母一方持有低保证并具有具有金门路街道办事处、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我园优先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

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我园将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组织第二次招生

如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录,我园将于6月26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并于6月27日上午8:30进行第二次招生。

届时市南户籍幼儿所带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一致。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

(2)《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

(4)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

(6)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提供青岛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7)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

5.办理录取手续

请家长于2017年7月3日带领幼儿,并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

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组织幼儿入园

请家长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9点,到幼儿园参加家长会,了解编班信息及幼儿入园有关事宜。

请家长于2017年8月1日—8月8日工作日期间,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带领幼儿到市南区妇幼保健所(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二楼)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

幼儿入园当天,须提交《儿童健康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如果儿童健康档案中显示幼儿有传染病或暂时不适宜集体活动的疾病,必须等痊愈后出具医院证明方可入园。

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85713387 于老师

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88729232

市南区人民教育督导室监督电话:8872926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第六幼儿园

2017年5月12日

2017年山东青岛市市南区联群幼儿园招生简章

山东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也就是说我们的志愿方案中,你的成绩达到院校最低投档线后,省考院需要把你的档案投向这所院校,投档顺序按照你的志愿表院校顺序来投递。

2、遵循志愿。很多家长和同学以为,既然是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那我的志愿顺序就无所谓了,这就又要犯错误了。要知道,省考院在投档的时候是按照志愿顺序检索的,也就是说志愿表中过了投档线的学校,哪个志愿在最前面,就会优先投档到该志愿的学校。所以我们在志愿顺序的设置上,必须是从最优选到最差选择,逐个排序。

3、一次投档,一个考生在一个批次里面只能被投档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投档到这个学校或者这个专业不录取的话,就会被退档,退档后这个批次的所有志愿就全部作废了。

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一是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属于并列关系,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

二是分数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文史、理工类按投档分(高考总分加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2022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我园将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本着“区域统筹、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我园2017年幼儿园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园况介绍

市南区联群幼儿园始建于1952年,隶属于市南区教体局,是一所设施设备齐全、具有高素质教师队伍及生活化教育特色的市级示范幼儿园。幼儿园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青岛市“托幼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十佳幼儿园”、青岛市“三八红旗集体”、青岛市“教研先进单位”、青岛市“卫生保健先进单位”,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青岛市“青年文明号”和市南区“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我园始终坚持引导幼儿热爱生活,关注生活,体验生活,创造生活的教育理念,以成就每一个孩子、满意每一位家长、拓展每位员工的事业为办园宗旨,具有生活化教育课程的办园特色,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招生对象

2017年,我园招收小班幼儿60名。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具有江苏路街道办事处、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我园优先录取。

(一)第一次招生

2017年我园优先招收具有江苏路街道办事处、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第二次招生

我园将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市南区户籍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招生。

四、收费标准

1.保教费:520元/月

2.伙食费:15元/天(两餐两点)

五、报名时间、地点与流程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招生:2017年6月19日—6月24日

第二次招生:2017年6月27日—7月1日

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时补招。

(二)报名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联群幼儿园(市南区河南路56号)

(三)报名流程

1.网上填表

6月19日—6月23日,家长登陆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sn.qdedu.net),或者直接登陆“市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wybm.org/SN201703S),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输入同一名幼儿号码将无法再次选择其它幼儿园报名。填报《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报名当天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申请表。

2.现场报名

6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具有江苏路街道办事处、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

(2)《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

(4)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3.确定录取幼儿

我园对报名材料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时,我园将于6月24日下午4:30现场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录取幼儿名单将于6月24日下午5:00—5:30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父母一方持有低保证并具有江苏路街道办事处、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我园优先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

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我园将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组织第二次招生

如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录,我园将于6月26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并于6月27日上午8:30进行第二次招生。

届时市南户籍幼儿所带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一致。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

2.《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

4.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

6.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提供青岛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7.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

5.办理录取手续

请家长于2017年7月3日—7月7日工作日期间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带领幼儿到市南区妇幼保健所(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二楼)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

请家长于2017年7月10日带领幼儿,并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

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组织幼儿入园

请家长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10点,到幼儿园参加家长会,了解编班信息以及幼儿入园有关事宜。

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82825654-802 秦老师

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88729232

市南区人民教育督导室监督电话:88729261

青岛市市南区联群幼儿园

2017年5月12日

2022年 山东 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八条?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2。

第九条?学校地址

临沂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号。

第十条?学校办学层次、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章?招生与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 填报志愿 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学校在山东省的 志愿 填报代码为:A442。省外考生请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填报。

第十三条?学校在山东省招生形式有夏季 高考 和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为高考综合改革招生,春季高考为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和护理类等。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在录取阅档期间,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给予退档。 新生 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不能调整专业的予以清退,由教育主管部门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限招女生,其他各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录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批次:学校在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常规批;外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我校按公布的招生,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进档考生按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根据各专业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2.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文化总分、专业志愿,按照各专业招生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三条?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四条?考生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各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 书 (学校付费)。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六条?新生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准 考证 、居民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或者请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通过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证书 颁发

第三十二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n)查询。

第三十三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的 毕业生 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和助产等专业的 毕业 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针灸推拿专业毕业生可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相关类别的职业资格考试(均有工作年限要求)。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毕业生可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政策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 学习 。护理、助产、药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校生可以参加高等教育 自学 考试,取得本科学历。

第三十五条?学校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校地址:

临沂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邮编:276000

网址:://.sdmc.edu.cn

招生专用QQ号:1980981229 QQ群号:263382180

微信公众号:山东医专招办

电子邮箱:sdyzzb@sdmc.edu.cn

咨询电话:0539-8016931

传真:0539-8212665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号 邮编:250002

网址:://.sdmcjn.edu.cn

招生专用QQ号:937010898 QQ群号:242138441

电子邮箱:sd6305777@163

咨询电话:0531-86305777 86305778 86305666

传真(自动):0531-86305577 86305777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