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高考入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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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录取分数线查询成绩,本科录取分数线查询

根据本地宝查询,新疆农业大学2023录取分数线为320分到515分。

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在新疆(普通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05分、文科443分。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在新疆(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60分、文科395分。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在新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20分、文科350分。

在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473分、历史类495分。在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物理类459分。在四川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68分、文科515分。在四川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48分、文科505分。

新疆农业大学的教育理念:

新疆农业大学的教育理念是“立德树人,自强不息”,这是学校的核心价值追求和办学理念。首先,立德树人是新疆农业大学的根本教育理念。这一理念强调以德为先,注重学生的道德素质和人文素养的培养,旨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其次,自强不息是新疆农业大学的另一种教育理念。这一理念强调学生的自我完善和不断提高,鼓励学生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为未来的事业和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新疆农业大学还注重跨学科教育和国际化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注重产学研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加广泛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2023年高考入取分数线

2023年黑龙江大庆高考分数线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具体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史430分,理工408分。

2、普通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史341分,理工287分。

3、普通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史160分,理工160分。

二、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艺术类本科批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艺255分,理艺215分。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艺150分,理艺150分。

3、艺术类本科批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学类180分,音乐学类105分,戏剧与影视学类140分,舞蹈学类207分,书法学专业135分。

三、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体育类本科批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文体238分,理体200分。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文体150分,理体150分。

3、体育类本科批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体73分,理体71分。

以上数据出自人民网。

2023年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次:

6月26日-6月29日。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院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

7月1日-7月4日。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

7月6日-7月8日。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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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一、新疆

文科本科一批次:458分,本科二批次:354分;理科本科一批次:396分,本科二批次:285分。西藏本科一批:文史A类考生320分 ,B类考生400分;理工A类考生300分 ,B类考生400分。

二、湖北

本科普通类:首选物理424分,首选历史426分;本科特殊招生线:首选物理525分,首选历史527分。山东普通类:一段线443分,二段线150分;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20分。

三、浙江

普通类:一段线488分,二段线274分;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94分。湖南历史类:本科428分、特殊类型482分;物理类:本科415分、特殊类型477分。甘肃本科一批:文史488分 ,理工433分;本科二批 :文史420分,理工337分。

四、广东

本科普通类(历史)433分、普通类(物理)439分。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普通类(历史)540分、普通类(物理)539分。海南本科批:483分;国家专项计划:483分;部分特殊类型:569分。

四、青海

文史类:本科一段普通班(含优师专项计划)406分,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435分;理工类:本科一段普通班(含优师专项计划)330分;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381分。北京本科:448分;特殊类型:527分。

五、河南

文科本科一批次:547分;本科二批次:465分。理科本科一批次:514分;本科二批次:409分。辽宁历史学科类:特殊类型495分、本科404分;物理学科类:特殊类型494分、本科360分。

六、江苏

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474分、特殊类型527分;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448分、特殊类型512分。福建历史科目组:本科批453分、特殊类型531分;物理科目组:本科批431分、特殊类型518分。

高考录取分数线查询方法

1、网站查询

到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后,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成绩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即可查询。也可登录本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2、微信、微博查询

微信上的公众号与小程序与微博上的各个平台会在高考成绩放出后及时发布相应的链接与端口。考生输入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就可以收到高考分数线的推送。

3、短信查询

可以拨打本省高考查询电话号码、发送短信来查询成绩。拨打电话的考生可以收到分数的回拨电话,发送短信查询的考生会收到具体分数的回馈短信。

(以上数据信息来自大学路官方网站)

一、2020年宁夏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网址入口:

二、宁夏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1.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六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艺术、体育、外语、航海、军事、公安、招飞、公费师范类本科专业,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 养项目专业,部分港澳地区髙校及其他须在提前批招生院校本科 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髙水平艺术团、髙校自 主选拔录取);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髙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 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単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 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 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 本科普通髙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 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髙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包括除A段 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 提前髙职专科一批(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

(3) 第一批本科(含 宁夏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4) 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髙校本科)。

(5) 提前髙职专科二批(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6) 高职专科批次。

2.志愿设置

本科艺术类B段,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 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体育)、高职专科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数民 族预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 的要求进行设置;

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中的少 数民族预科班设置A、B、C三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 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设置A、B、C、D、E、F、G、H八个并列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 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 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 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 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釆用“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本科中除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其他本科专业釆用“顺序志愿” 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 校调剂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不含体育)釆用“顺序志愿"模式。 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调剂 志愿。

本科艺术类A段、本科艺术类C段和髙职专科艺术类均釆用 “顺序志愿”模式,本科艺术类A段和髙职专科艺术类设置1个 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本 科艺术类C段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 1个专业调剂志愿。

3.调剂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 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 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 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4.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髙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 行志愿"。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 未录取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髙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 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校 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 19号),简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 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高 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符合有关高校相关录取 要求的考生,可填报髙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 格》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地方专项 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规定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的考生, 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加大对专项计划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髙校投 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 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志愿。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 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 填报相应录取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限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报考。达到 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 分以上,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军人 子女预科班志愿。

取得宁夏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 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美 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志愿;参加宁夏2020 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髙校单独组织 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戏剧与影视学 类专业志愿。

5.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7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髙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髙校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髙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 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

8月2日至3 H: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 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9月1日至 4 H: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很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 社会公布。

6.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 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髙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 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 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二批本科及 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髙职专科一批次)申请自愿放弃志愿 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 含征集志愿)的录取,但允许其参加髙职专科批次(不含提前录 取专科直招士官类)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高职专科批次(含 提前批次)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 (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

填报公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 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 《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 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招生院校签订《订单 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 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报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 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 笔签名),于7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7.填报军事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的考生,只限于 普通髙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 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填报公安类非现役院校或 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 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往届高中 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8.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 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 生,不得填报提前批本科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 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 志愿。

二、录取

9.髙校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 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0.高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具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 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并 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 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 的处理。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 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11.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12.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按6个批次分阶段进行。即 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髙职专科一批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 二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职专科二批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

1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宁招生 院校,提前批、一批、二批本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 1. 05的比例确定,高职专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 1 的比例确定;区内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宁 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 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同一批次内所有高 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由宁夏教育考试 院实施投档。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

14.“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对 考生进行排位,再依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 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统考成绩 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总分(统 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 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 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15.“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

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 取原则进行。

16.各个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均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 后,下一批次投档前录取。高校录取本科预科的分数不低于该校 在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髙校录取民族班的分数 不低于该校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各个批次中的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投 档录取。髙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 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 上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投档录 取安排在提前录取一批本科进行,在该批次录取分数线上不能完 成的计划,可在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高校根 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区内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 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二批本科院校(或专 业)录取结束后,一批本科录取投档前进行;地方专项计划投档 录取安排在一批本科录取结束后,一批预科录取投档前进行。

各个批次中的髙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髙校专项计划、髙校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均在各个批次投档前录取。

17.提前批次的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按略多于招生计 划数的原则,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平行志愿” 投档原则投档,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18.定向培养士官、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安排在提前录取髙 职专科批次。

19.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 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 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 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 录取。

(2)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髙考总 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 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 国统一髙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 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 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 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髙考文化 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 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本科艺术类C段、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 报的院校志愿,将髙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 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 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 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区此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 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 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 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 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 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 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20.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 定执行。

21.录取新生名册必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录取 专用章后生效。

髙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 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 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本人。

三、录取照顾政策

22.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宁招委(2015) 3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 调整和规范普通髙考录取政策的通知》(宁招委(2018) 11号) 的规定。

凡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须 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教 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 考试中心审核,并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 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